您有生前契約分期付款繳不出,被斷頭了嗎?
二十、違約之處理 消費者違反契約所訂付款方式,未繳款累計達二個月,經三十日以上期間之催告後,仍不履行者,殯葬服務業者得以書面通知消費者解除契約,並沒收消費者已繳納之價款作為損害賠償,但沒收之金額,最高不得逾總價款百分之二十,超過部分,應於解除契約後三十日內退還消費者。 您是否有上列困難嗎?
詳細內文→『殯葬相關法律條文 』
強烈建議→試試消基會看看!
《證嚴法師》 心要像明月一樣,有水就有月;心要像天空一樣,雲開見青天
徹底清查寶塔業者之塔位數量,是否符合已使用數量及預售數量,以免『做假』!
已預售之塔位應全數依照事實開放,以供權狀持有人依須求選位!
落實【殯葬管理相關法令】的徹底執行,尤其是『信託基金』的落實與流向!
導正寶塔業者我行我素的歪風與潛在的弊病,保障人民應有的權益、財產!
版權沒有•無償轉載•自行負責
20090227
長生資訊維護製作 版權所有 翻拷必究 SINCE 20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