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看龍巖人本如何過河拆橋用可恥的手段橋對付投資者
200710
真想請教龍巖幾個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
辦個過戶手續居然要7個工作天,沒辦土權分割還刁難成14天,離譜至極! 這不擺明著【沒辦土權分割】多整你7天! 晉塔使用還要等過戶手續完成,才可申請辦理;這不就意味著往生者從斷氣開始算起,最少要等上19天才能順利晉塔,否則就不要買亦不要賣! 這就是【專業、慈悲』?
2008/10
轉讓委託居然要客戶出示醫生開立【此人行動不便】證明,始可接受委託辦理! 台灣有幾個吳淑珍? 那"2630"老兄,是不是要請看守所牢頭開具【此人不得擅自外出】證明?不知這可委託否? 這不就統籌意味著無法親臨櫃台者,就別來,別買也別賣!是不是這個意思!就是這個意思! 實在無法理解: 1-權狀是公司發的,臨櫃當場驗明真偽,不是嗎? 2-權狀本身不是都記名記錄在上的嗎? 3-權狀所有人不是留有印鑑證明資料存查嗎? 4-權狀所有人之【原始印章】不也都帶上等著核對的嗎? 5-權狀所有人之【身份原始證件】不也是都附上待核對的嗎? 想不通這樣怎麼就不能委託或被委託辦理手續了呢? 銀行都這樣的話, 存個一萬塊不就要搞上半個月,領個一萬塊不就要搞上一個月,那經濟不垮才怪!
善哉!
很好很好,多好聽的口號!叫的振天價響,感動的眼淚都快掉下來了!
水啦!
只是聽聽就好啦!別太當真!
徹底清查寶塔業者之塔位數量,是否符合已使用數量及預售數量,以免『做假』!
已預售之塔位應全數依照事實開放,以供權狀持有人依須求選位!
落實【殯葬管理相關法令】的徹底執行,尤其是『信託基金』的落實與流向!
導正寶塔業者我行我素的歪風與潛在的弊病,保障人民應有的權益、財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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