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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龍殿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同意書之疑惑?

2007-10

  納骨塔土地部份不持分,本是基於善良民俗永續使用之傳承,
納骨塔業者更應本著善良管理者的精神,成立法人基金統籌管理本是正道!
政府更應該本著保護善良百姓的財產為前題,負起監督指導的責任才是王法!
 
 

以下圖檔取材自『真龍殿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同意書』內載待質疑的部份

 

感謝網友提供各種看法供大家參考

 

大家一起來解讀,【龍巖人本】『真龍殿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同意書』內暗藏啥 玄機

 
 
  其他地號160-29•160-30•160-92•160-95•160-96•160-62•不見了!
 
  誘導你;
『努力爭取』

似有意無意告知你,這是得來不易的一項作業,要把握喔!
到底這是便民還是要製造民眾的困擾?

納骨塔商品本身因應特殊的民俗須求,本應審核從嚴手續從簡,業者更應善盡管理之責任,豈有越弄越複雜之必要性嗎?所求為何?

徹底違反地政管理土地法之精神→單位土地持有人之人數宜遞減而不宜作不必要增加持分人數的分割。

 
 
  小嚇你先;
『屆時若無土地所有權持分者,將無法參加』

沒完成土地持分過戶,會有某些不見得用得上的權利,可能得不到喔!
不見得用得上的權利=商品變更交換、委託買賣、合作銷售..等。還真掰得出名堂!

單項1000萬的房屋代書費用行情3000;單一商品多量化,就不得了!那家代書獨得這份青睞,那恭喜中樂透!或許還是自己賺了!

   
 
 
  更正:
2008/09月修正為『地價稅每年約5.6元』

告訴你不足1元
亦是稅,不用繳嗎?徒增數百萬筆作業,地政事務所人員是不是太閒沒事幹?
那另外2005年文宣中下圖之【土地增值稅】是不是不用繳了?
這些繁瑣的支出,本應寶塔業盡善良管理者義務,者於管理基金中統籌支付的不是嗎?

 
 
  看到沒!簡單的轉讓行為,不知會為何要弄得這嘛複雜!
 
  看清楚!!!
印花稅、地政登記規費、書狀費、代書費、地價稅、還有【土地增值稅】 ?
   
 
 
  開始有點被恐嚇的感覺了!
表示未來您的權益將堅如磐石

其中意味著如不順應辦理『真龍殿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同意書』,可能將來產權會有不保的一天,酌磨著好像龍巖售出的塔位權狀 似有無法告知的問題存在?

   
 
 
  真不知指的是誰?小手段!
【原購客戶】定意?【一般客戶】又指的是誰?
 
 
 
  注意了!又是一不可預期的伏筆
若代書端費用調漲則將另行公告

不是過戶費!註:哪天要調漲龍巖公告就算定案了!
咦!好像沒提印花稅、地政登記規費、書狀費、代書費、地價稅、還有【土地增值稅】

   
 
 
  普普老百姓在這又要被嚇了一大跳!又有點恐嚇的味道!
【內政部】喔!沒錯是【內政部】被抬出來當神主牌了!小老百姓,怕了吧!
【表示未來將朝向納骨塔使用權亦有時效之方向進行 】
【故塔位使用權並非享有絕對保障】

意味著未簽署『真龍殿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同意書』 ,已購買的永久使用權可能會有不確定的一天喔!或已使用者得從土裡挖出來或移出去。

確定是【內政部】?不會是地圖都可倒過來解讀的【教育部】吧?
確定是已購買之『永久使用權狀』?不會是地圖都可倒過來解讀的【教育部】吧?

藉著未來塔位購買的方案之一,魚目混珠的威嚇你!
 

詳閱:『納骨塔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』

內政部民政司 http://www.moi.gov.tw/dca/customs04.asp
臺北市徐州路5號6樓 電話:02-23565000

   
 
 
  不知是哪主管機關?哪條規範?

【為配合主管機關政策及規範】

請查證:台北縣政府 民政局 生命禮儀課 電話:02-29603456 分機8039•8040

1-納骨塔有何將土地分割成數十萬筆的必要性?
2-土地分割持分對塔業及民眾有何利與弊?
3-土地法則之精神是不是該化繁為簡,怎麼倒行逆施?

這時來點利誘:告訴你不簽署,以下就沒你的份!

各項商品變更、委託買賣、合作銷售 ,均須先完成土地所有權持分過戶

 
 
  開始警告你了!

【甚至】

暗示你乖乖簽了就可能不被列入修理名單內!老龍說了算!

【設計不同之過戶條件】

再度警告你簽了就可能不一樣!

【以示區隔】

   
 
 
  前面又是警告又是恐嚇,還是動不了你!乾脆下重藥!

【但未來則將視辦理狀況保留是否過戶之權利】

這就乾脆挑明了說不簽署同意,搞不好還要吃掉你的權益,本龍保有不讓你過戶的權利!

這下應該怕了吧!
   
 
 
  看清楚!!!斷頭虧了還不能就算!
這些費用還跟著呢:印花稅、地政登記規費、書狀費、代書費、地價稅、還有【土地增值稅】
   
 
 
   
 

面對一個假如有誠信負責有榮譽感的企業體本不應有如此多的狐疑,
但觀其近年來,不負責任的態度,屢屢針對投資者的不合常理的變質規範,
難免讓民眾質疑龍哥又再耍啥花樣出啥招?

  請參考下列主題共研究之:
 
 

《星雲》
快樂之道

一、不要把煩惱帶到床上。

二、不要把怨恨留到明天。

三、不要把愛心縱容邪惡。

四、不要把慈悲施與非法。

1- 徹底清查寶塔業者之塔位數量,是否符合已使用數量及預售數量,以免做假!
2- 既已預售之塔位應全數依照約定開放,以供權狀持有人依須求選位,避免將來產生不必要的糾紛!
3- 業務主管單位主動監督業者是否遵詢法令規定行事,避免業者自行訂定內規壓榨無辜民眾。
 

如您覺得委屈不平權益受損,請不要讓您的權益一點點流失,爭取您應有的權利!

 
  直接洽詢攸關權益之企業體
《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》
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 二之二號十二樓
總機:02-23517588(代表號)
服務中心專線:02-23517567轉 380

《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》線上申訴 
台北市大安區
106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0樓之2 
台北總會:電話:02-27001234 

hhttp://www.minjeng.tpc.gov.tw/_file/1052/SG/20704/36232.html
台北縣政府 民政局 生命禮儀課  
臺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號14樓 電話:02-29603456 分機8039•8040

內政部民政司 http://www.moi.gov.tw/dca/customs04.asp
臺北市徐州路5號6樓 電話:02-23565000

法務部調查局 http://www.mjib.gov.tw/
臺北縣新店市中華路74號 總機:02-29112241 檢舉電話:02-29177777

壹週刊 找肥老 http://1-apple.com.tw/
電話專線:0809-012-555 傳真專線:0809-013-666 電子郵件:news@appledaily.com.tw

這樣都還沒法還人民百姓一個公道的話,那認倒楣了,自己看著辦!
 

-歡迎轉載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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